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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暨“鹿鸣计划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

日期:2022-02-28 作者: 点击:[

 

校级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暨“鹿鸣计划”项目组各负责人:

根据《关于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》(团联发〔2021〕5号)、《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立项结果的通知》(团联发〔2021〕6号)、《关于公布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》和《4001百老汇官方网站本科生“鹿鸣计划”管理办法(试行)》相关要求,学院拟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结项工作暨2021年“鹿鸣计划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安排

1.本次结题答辩主要面向2021年3月立项的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项目暨“鹿鸣计划”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团队,分为现场答辩、专家评审两部分。

2.结题答辩时间暂定为2021年3月7日下午(周一)15:30进行,答辩地点为第一组(国政)天山堂A612,第二组(行政)天山堂A614,等候室天山堂A610。

二、答辩要求

1.提交纸质版材料清单

(1)《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报告书》匿名版(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1式3份);

(2)《“鹿鸣计划”结项匿名评审报告书》(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1式3份);

(3)相关研究论文、研究报告、调研报告等(A4纸双面打印,装订成册,1式3份);

(4)项目指导教师出具的同意该项目参加结题答辩的说明书,须指导教师本人签字(1式1份)。

2.项目负责人以PPT汇报方式答辩。PPT应为匿名且不得出现任何个人及指导老师信息,主要从项目意义、创新点及特色、完成情况、取得的成果、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。答辩汇报总时长为5分钟,答辩汇报顺序由各负责人抽签决定。

3.不按时提交结题材料或不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,且项目组全体成员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“鹿鸣计划”。

4.答辩评审结束后,各项目组将结项报告书(word版与指导教师签字、学院团委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各一份),及结项论文/报告电子版分别上传至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(每份文件不超过5M),学院管理员将完成系统审核工作,并在团委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审查,对项目是否通过做出评定。

三、评审结果

1.评审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良好”“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。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校团委将从系统内对学院结项审核通过项目(含评优项目)进行复查,复查不合格的项目将取消结项资格或评优资格。“鹿鸣计划”项目学院将会根据答辩结果分级拨付项目支持经费。

2.评审结果为“不合格”的项目将不予经费支持,且项目组全体成员1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“鹿鸣计划”。

四、材料报送

1.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:3月5日(周六)晚19:00—20:00;

2.纸质版材料报送地点:院办412室;

3.上交纸质版材料当天应同时将《2021年兰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行动计划结项报告书》、《“鹿鸣计划”结项匿名评审报告书》、结项申评作品以及答辩PPT发送至科研实践部工作邮箱lzuzgyshijianbu@163.com。

联系人:王婉君、陈雨轩

联系电话:0931-8911802;0931-5298692

五、补充事项

既为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,且为“鹿鸣计划”项目的团队,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评审结果同“鹿鸣计划”项目评审结果一致,且评优推荐均以本次结题答辩评审结果为最终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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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2月28日